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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工作报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01-11 12:29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2018年,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和三中全会精神,以法治思维引领全局,以法治方式践行工作,在推进依法履职、科学立法、严格执法、法治惠民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现将我局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严格权责清单管理。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继续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完成住房保障和房产系统市、区行政权力清单职责的确认,并将本部门行使的权责事项名称、类型、依据、行使主体等向社会公布。

2、力推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部门不见面审批清单,完成高层次人才购买商品房的手机端选房功能、租赁平台手机端的支付功能以及租赁平台与微信城市服务的对接功能,其他已上线的44项在线办事服务基本稳定运行,实现不见面审批率达90.0%。打造整体联动、部门协同、市级统筹、一网办理的全市房产政务服务审批系统,规范网上服务事项,优化网上审批流程,努力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和限时办结。

3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认真落实“一表两清单、两库一平台”要求,加强计划管理,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和物业企业双随机执法检查;充分实现部门监管信息和省市场监管平台的对接和共享,市场监管信息归集率达100%,不断增强事中事后监管能力,提高部门间联动水平。

4、坚决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根据国家取消白蚁防治费、房屋交易手续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要求,自2017年4月起,我局已不再保留任何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事项,不再收取任何相关费用。

二、 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开展年度立法工作。根据市政府和部门年度立法计划,我局去年承担完成《南京市房屋结构变动安全许可实施细则》、《南京市房屋使用安全投诉处理管理办法》以及《南京市房屋使用安全救助实施细则》3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草拟工作,印发《南京市房屋白蚁防治单位名录管理办法》、《南京市房屋白蚁防治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以及《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管理办法》3件部门规范性文件。

2、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实行立法项目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共清理政府规章2件,政府规范性文件18件,部门规范性文件71件,公布取消部门自设证明事项2项;建全政策法规解读工作机制,送审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同时,送审解读方案和解读内容,颁布部门规范性文件同时,公布解读内容;组织开展1部地方性法规、2部政府规章和4件规范性文件评价工作,形成一批评价成果,指导“立、改、废”法制建设工作。

3、提高立法公众参与度。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在提交审议前,通过部门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全年公开草案共计5件;所有部门规范性文件发布后,均按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针对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制度中的一些疑难杂症,特邀请省人大、市人大、市法制办等立法权威专家进行论证和点评。

三、 加强科学民主决策

1、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制定并印发部门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规范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程序,全面执行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个规定程序,确保重大决策事项、“三重一大”研究事项集体讨论决定达100%,合法性审查率达100%

2、建立部门法律顾问机制。续聘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为部门法律顾问单位,组织法律顾问围绕重大行政决策、政府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疑难复议诉讼案件、签订合同等开展咨询论证和法律服务,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

四、 坚持规范公正执法

1、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和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三个所有”,即所有行政执法事项通过官方网站公示、所有执法事项实施全过程纪录,所有重大执法决定事项实施集体审核;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参评的商品房预售许可案卷被评为全市优秀许可案卷;按全市统一安排,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录用、上岗培训、持证上岗和日常考核,不断提高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

2、强化市场执法监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针对房地产交易和物业管理等社会热点领域,全年检查了68家房地产交易企业和96家物业服务企业,对涉嫌违规的楼盘和物业管理项目迅速督促完成整改。据统计,2018年我局行政处罚立案共计168件,缴纳罚款达369.6万元,案件办理严格做到程序规范、依据充分和量罚适当。

3、深化诚信体系建设。制定白蚁防治企业和房屋安全鉴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健全房地产经纪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信用评价工作,按信用评分高低公布信用排行榜;组织各区按季度开展物业管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工作,对32家物业服务企业年度失信行为发布公告。

五、 规范和约束权力运行

1、畅通监督渠道。完善社会监督机制,设立和畅通部门举报箱、电子信箱,全面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部门负责人定期接访制度,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据统计,2018年度,我局共受理信访诉求8053件,接待来访群众449批次,总计3058人次,来访件按时办结率达100%。

2、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内部工作规定,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明确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189件;深入推进“智慧政务”建设,完善信息公开数据平台,重点加强对部门预决算、部门规范性文件、住房保障和安居等民生事项的信息公开;明确局领导职责分工,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

3、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接受并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对于市物业条例执行情况的审议;实施行风评议座谈机制,主动报告,接受质询;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全年办理建议21件,提案42件,按时办复率100%。

六、 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夯实小区物业治理基础。推进物业第三方服务管理,培育第三方服务市场,促进住宅小区物业专业化和规范化管理。健全街镇物业管理联席会议机制,引导基层政府、社区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推行住宅小区业主表决平台,为小区业主自治提供便捷、透明、共享的议事园地,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2、畅通行政救济渠道。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推行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手段,努力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据统计,我局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0件,被行政复议案件20件,行政应诉案件29件,其中被行政复议按时按期答复率100%,决定执行率100%。

七、 顺利完成普法工作

1、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施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机制,将局中心组领导干部作为重点法制宣传对象,制定和实施2018年市房产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重要内容,举办领导班子法制专题讲座2期;以国家“宪法”宣传日为契机,开展“四个一” 宪法宣传专项活动,对全体干部进行近距离、面对面的宪法宣传教育。

2、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任务清单;根据部门“七五”法治宣传规划,研究和制定年度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全年组织普法讲座11次,教育3500人次,重点宣贯市房屋使用安全条例、市住宅物业条例等地方法规;开展法律六进活动15次,服务对象4320人次;通过部门微信公众号新媒体推送10条法治新闻,浏览2万5千余人次。

八、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

1、统筹法治建设全局。积极推行局党组统筹、指导、部署和决策的工作会议推进机制,多次召开局党组办公会,专题讨论研究和部署全局相关法治创建工作;对照上海、杭州、深圳等先进城市经验,制定《关于房产系统对标找差创新实干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将互联网政务审批、行政处罚执行率、政务信息公开等相关法治工作纳入各处室绩效考核内容;制定2018年市房产局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计划,明确重点任务,倒排时间节点,将法治工作纳入工作要点,并每半年开展一次自查总结。

2、认真执行法治报告和公示。按照全市要求,我局每年均及时分别向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和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书面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将年度报告通过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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