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947859/2023-65683 | 信息分类: | 综合政务 / 部门文件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 生成日期: | 2023-07-28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南京市房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裁量基准(市定事项)》的通知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南京市;近现代建筑;行政处罚;房产;安全管理条例;住宅物业管理;局属各单位;房屋租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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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京市房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裁量基准(市定事项)》的通知
各区房产(住建)局、江北新区建交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我局对《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南京市重要近现代建筑和近现代建筑风貌区保护条例》设定的行政处罚和《南京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设定的行政强制措施,研究制定了《南京市房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裁量基准(市定事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遵照执行。
本基准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8月31日。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2023年7月27日
相关解读:关于印发《南京市房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裁量基准(市定事项)》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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