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947859/2020-53054 | 信息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示公告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 生成日期: | 2020-06-16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来自北京市应试人员疫情防控 有关事项的告知书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关于来自北京市应试人员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的告知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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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全省2020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笔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0]113号)精神和目前江苏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现对来自北京地区参加江苏省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的应试人员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目前仍在北京市的应试人员,如与北京市确诊病例及相关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的,或属于北京市高、中风险地区的,或到过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京深海鲜市场等风险场所的,来苏后需进行14天集中隔离。
2.5月30日以后来苏且在苏应试人员,如来自北京市高、中风险地区的,或到过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京深海鲜市场等风险场所的,或接触过风险市场相关人员的,需进行14天的集中隔离观察(自来苏之日起算)。考试前,如已解除隔离观察,“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且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应试人员,可凭解除隔离证明参加考试。
3.来自北京市、非以上情形的应试人员,参加考试进入考点时须提供有效的7天内核酸检测为阴性报告,并且“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在当地参加检测有困难的,可按江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示的核酸检测点预约来苏检测。核酸检测有一定时间周期,请注意提前预约,提前来苏参加检测,不要错过考试时间。
江苏省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
笔试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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